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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推廣教育部徵才】本校推廣教育部(桃園校區)徵聘專案助理-徵才公告

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徵聘專案計畫助理

徵才機關

國立臺北商業大學

人員區分

其他人員

職稱

專案計畫人員

名額

1名(備取1~2名)

性別

不拘

工作地點

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

有效期間

114/04/01 ~ 114/04/09

資格條件

(一)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,不限科系。(二)熟諳Microsoft Office電腦軟體。(三)熟悉學校行政體系為佳。(四)積極主動、服務熱心、具有溝通能力並能配合招生宣傳。(五)週末如有開班需能配合到校辦理開班事宜。

工作項目

(一)辦理各類學分班/非學分班開辦暨招生相關事宜。

(二)製作相關課程之宣傳資料、文宣。

(三)辦理雙軌訓練旗艦計畫、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各類計畫行政處理。

(四)辦理本部桃園校區推廣教育鐘點支給及專任助理人事薪津支給。

(五)桃園校區推廣教育部工讀生管理及本部財產、非消耗品管理。

(六)具辦理「TTQS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」相關評核經驗者尤佳。

(七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(八)本職缺到職後有三個月試用期。

工作地址

本校桃園校區(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)

聯絡E-mail

hcchen@ntub.edu.tw

聯絡方式

(含檢具文件)

(一)意者請檢附履歷表:含自傳、照片、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性別、通訊地址、聯絡電話、電子信箱、學經歷、專長等。(二)學經歷證件(學位證書)影本,或其他可供參考資料(如證照、作品等)。(三)於114年4月9日前以掛號郵寄100025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推廣教育部收(以郵戳為憑),信封請註明(應徵推廣教育部專案助理)及白天連絡電話(如資料不全致無法聯絡請自行負責)。(四)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,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,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及函復(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,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附回郵信封,並填妥收件人資料,俾利郵寄)。(五)甄選方式:以面試為主(佔70%),測驗為輔(30%,公文寫作)。(六)如有工作項目、業務性質等疑問,請於上班時間洽02-23226248陳先生。(七)本案視甄視成績得酌列候補名額1-2名,候補期間為1個月,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;甄選結果將另行公布於單位網頁「最新消息」或以電話通知。(八)薪資標準比照本校「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」辦理,本職務以大學學歷起薪為34,577元。

 
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-事求人-機關徵才連結:  https://reurl.cc/OYARV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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