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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北校區】「 N3日文檢定考試輔導班」114.05.01開課~熱烈招生中!!歡迎報名!

N3日文檢定考試輔導班(週四班課程)~熱烈招生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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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表下載(供現場報名及E-mail報名使用)

本課程將以日文檢定N3級的考試要求為基礎,通過系統性的學習,幫助學生掌握考試所需詞彙和句型,並指導學生面對聽解、讀解題的能力。課程內容將注重語法、詞彙、聽力、閱讀測驗的綜合訓練,並提供充足的練習機會,幫助學生為N3考試做好充分準備。

 招生對象:

  需考取N3資格或希望增強自身日語能力至N3級別之學員。無論是準備參加日語檢定的學生、職場新人、上班族,或是在日常生活中有日語需求的人,皆歡迎報名參加本課程!

 課程日期:

  114年5月1日至114年6月26日,每週四晚間18:30~21:30 (6月19日因本校期末考停課乙次)

  課程共8週次,每週3小時,總計24小時

 授課教師:

   李尙霖 資深日語文講師

     經歷:開南大學應用日語學系助理教授、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助理教授、警察大學專業外語日文助理教授

     專業證照:日語領隊、日語導遊

     最高學歷:日本國立一橋大學 Hitotsubasi University 言語社會研究所 碩士、博士

 上課地點:

   國立臺北商業大學(台北校區)承曦樓四樓402教室

   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

   捷運:板南線善導寺站4號出口

 課程費用:

   原價:$4,400元

   4/28前報名享早鳥價:$3,600元

   本校學生、教職員、校友及舊生價:NT$3,100元 

 課程內容:

教學目標

  • 透過系統性的學習,幫助學生掌握日語重要句型、詞彙,以利學生掌握N3級所需的詞彙與句型。
  • 提升學生對日語語音、語調和發音的基本理解,幫助學生熟悉N3考試中的聽力理解及要求。
  • 培養學生的理解日文文章的能力,幫助學生面對N3級考試的讀解題。

課程介紹

本課程將以日文檢定N3級的考試要求為基礎,通過系統性的學習,幫助學生掌握考試所需詞彙和句型,並指導學生面對聽解、讀解題的能力。課程內容將注重語法、詞彙、聽力、閱讀測驗的綜合訓練,並提供充足的練習機會,幫助學生為N3考試做好充分準備。

視聽教材輔助:通過影片、音頻等視聽教材,幫助學生提高聽力理解能力,練習聽取日常對話和理解中等難度的語句,為N3聽力測驗做好準備。

N3考試技巧與策略:針對N3考試的聽力、閱讀、語法、詞彙等各部分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,幫助學生掌握解題技巧,熟悉考試形式。

授課大綱

  1.  

05月01日:課程講解及模試:語言知識(文字、語彙、文法)、讀解、聽解
05月08日:模試:語言知識(文字、語彙、文法)、讀解、聽解
05月15日:模試:語言知識(文字、語彙、文法)、讀解、聽解
05月22日:模試:語言知識(文字、語彙、文法)、讀解、聽解
05月29日:模試:語言知識(文字、語彙、文法)、讀解、聽解
06月05日:模試:語言知識(文字、語彙、文法)、讀解、聽解
06月12日:模試:語言知識(文字、語彙、文法)、讀解、聽解
06月26日:小測驗(達成度測試)及講解

預期成效

建立學生的日語自信、並培養學生學習日語的興趣,使學生能夠在日常生活中運用日語,並能自信地參加日語檢定考試,不畏懼口試與筆試的挑戰。

*執行單位保留調整課程內容之權利。

 課程教材:

   課程講義為任課教師自行編制,由本單位提供

 招收人數:

   報名人數滿15人(含)以上即以簡訊發放通知確定開班,最多招收40人為限(若招收人數未達下限,開課單位保留不開班之權利)

 報名及繳費方式:

  1. 線上報名:請填寫本單位建置之Google表單【https://forms.gle/ARS3XiDu9AqD783u7

  2. 現場實體報名:本單位備有實體報名表單歡迎蒞臨辦公室填寫,亦可於本網頁下載空白報名表填寫完畢後至本單位辦公室繳交

   費用繳交方式:

  1. 現場繳費:至本校推廣教育部辦公室繳交現金(本校承曦樓3樓304-推廣教育部)

  2. 臨櫃匯款(不開放網路及ATM轉帳功能)

  ※請利用各地銀行或郵局,將應繳金額匯入指定銀行及帳號,並請於備註欄註明「上課學員姓名」,且自行留存匯款存根影本

  • 匯款銀行: 臺灣銀行城中分行(銀行代號:004)
  • 匯款帳號: 045-036070011
  • 匯款帳戶: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401專戶

 聯絡窗口:

   本校推廣教育部(承曦樓三樓304辦公室)

   聯絡人:陳先生 / 蔡小姐

   聯絡電話:(02)3322-2777 分機6249 / 分機6250

   傳真:(02)2322-6487

   電子郵件:ntubcec@ntub.edu.tw

 退費辦法:

   依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第17條規定:
   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9成;
   至實際上課之日起未逾全期1/3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5成;
   在班時間已逾1/3者,不予退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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