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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北校區】2026年度「認識命運八字班(丁未年開運特別班)」115.11.12(四)開班!熱烈招生中~歡迎報名!

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推廣教育部開設

2026年度「認識命運八字班(丁未年開運特別班)」

~熱烈招生中!歡迎報名!~

《線上報名請點我》

報名表單下載(供現場報名或E-mail報名使用)

人一生命運的變化,受到天氣、地氣、人氣、物氣交互影響,命運要好、天地人玄缺一不可。課程以清晰架構帶領學員從八字學基礎理論迎接2027丁未年流年運勢及天時變化,進而找到未來人生方向。

| 適合對象

適合八字初學者,也適合曾經接觸過八字、希望重新整理基礎觀念的學員,以利銜接進階課程。

| 課程期間

115年11月12日至115年12月17日 / 每週四 19:30~21:30,共6週次課程

課程日期:11/12、11/19、11/26、12/3、12/10、12/17

| 授課教師

  黃殿儒 專業講師

【最高學歷】北京師範大學哲學學院國學博士、波蘭UITM大學工商管理博士(DBA)、英國埃克斯特大學管理碩士

【專業領域】

  • 現任金融業高階主管,專長投資市場研究分析、金融投資商品研究分析、資產配置、業務行銷技巧、員工教育訓練

  • 命理術數:易經占卜、八字命理、風水學、面相學、奇門遁甲、大六壬

  • 投資領域:金融理財商品分析、投資行為學、資產配置

【個人經歷】

  • 曾任職於國內金控、外銀部門主管

  • 曾任「道家學術基金會」理事

  • 曾任「台灣金融研訓院」講師

  • 獲頒「台灣金融研訓院菁英講師」證書

  • 曾任職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培訓講師

  • 現任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推廣教育中心傳統命理術數課程講師

  • 命理術數服務經驗二十五年

| 上課地點

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台北校區

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(捷運板南線善導寺4號出口)

※課程教室之確認,以開課前簡訊通知為主。

| 課程概要

 

週次

主題

課程重點

第一週

八字學基本理論介紹

四柱論命、年月日時、根苗花果,推論一生吉凶福禍二十四節氣,立春換年、交節換月,依大自然循環作息說明八字學的理論基礎,建立學員對於命理推論邏輯的信心。

第二週

陰陽、五行概要

天地生於陰陽、陰陽生於動靜、動靜生於太極,說明陰陽調和的重要性。水火木金土,五行相生、相剋,運用五行借力使力、化阻力為助力。說明陰陽五行在命理術數的運用,藉由調整陰陽五行讓自己的命運組合更均衡。

第三週

天干、地支概要

及丁未年天干地支

天干為天元,有陰陽剛柔的分別,陽死陰生、陰死陽生,循環變化不止。地支為地元,代表時間、月份、方位。說明十天干、十二地支的陰陽五行、五德,從一字論命的基礎開始。

第四週

流年、大運

第五週

丁未年四柱八字介紹

說明四柱八字命盤的組成要素。

第六週

2027丁未年流年運勢分析

丁未年立春八字為基礎,結合命理術數理論,說明丁未年的趨勢,認識自己、環境的變化,讓自己的命運更好。

※ 以上教學內容會依據學員學習進度,適時調整教學順序及內容,以達到最佳學習效果

| 課程費用

原價:NT$3,000

115年11月6日前報名享早鳥價:NT$2,400

本校師生、教職員、校友及本校推廣教育部舊生價:NT$2,100

| 招收人數

每班次報名人數滿15人(含)以上即通知確定開班,最多招收40人為限(若招收人數未達下限,開課單位保留不開班之權利)

| 報名及繳費方式

  1. 線上報名:請填寫本單位建置之Google表單【https://forms.gle/wrAb5ALQqt66aYrb6】

  2. 現場實體報名:本單位備有實體報名表單歡迎蒞臨辦公室填寫,亦可於本網頁下載空白報名表填寫完畢後至本單位辦公室繳交

  ※ 已填寫紙本報名表者則不需再填寫線上報名表單

  ※ 完成報名後,請待收到課程「確認開班」簡訊後再進行繳費!

   費用繳交方式:

  1. 現場繳費:至本校推廣教育部辦公室繳交現金(本校承曦樓3樓304-推廣教育部)

  2. 臨櫃匯款(不開放網路及ATM轉帳功能)

  ※請利用各地銀行或郵局,將應繳金額匯入指定銀行及帳號,並請於備註欄註明「上課學員姓名」,匯款存根請自行留存以備核驗

  • 匯款銀行: 臺灣銀行城中分行(銀行代號:004)
  • 匯款帳號: 045-036070011
  • 匯款帳戶: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401專戶

  ※ 採匯款方式繳費者,完成匯款後歡迎以E-mail或電洽聯繫本課程承辦窗口。

| 聯絡窗口

本校推廣教育部(承曦樓三樓304辦公室)

聯絡人:陳先生 / 蔡小姐

聯絡電話:(02)3322-2777 分機6249 / 分機6250

傳真:(02)2322-6487

電子郵件:ntubcec@ntub.edu.tw

| 課程退費辦法

依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第17條規定:

至實際上課日前申請離訓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9成;

至實際上課之日起未逾全期1/3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5成;

在班時間已逾1/3者,不予退費。

 

(本校台北校區平面圖供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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